晋州市市直小学片区划分

发布于 2021-11-25 17:24



请以官方数据为准



招生范围:
1.   实验小学1:向阳街以东,和平街以西,滨河路以北,富强路以南。
2.   魏征小学2:滨河路以北,朝阳路以南,光明街以西城区片。
3.   和平小学3:和平街以东,世纪街以西,滨河路以北,市医院旧址通往特教学校的旧路以南。
4.  朝阳小学4:和平街以东,世纪街以西,迎宾大道以南,市医院旧址通往特教学校的旧路以北。
5.  西城小学5:向阳街以西、光明街以东、滨河路以北、富强路以南,以及朝阳路以北、富强路以南、光明街以西城区片。
6.  雷锋小学6:世纪街以东,东环路以西,滨河路以北,新开路(暂用名,长瑞锦城与朝阳三期之间)以南。同时招收周家庄籍(1-5队)、代招卓创小区适龄儿童。
7.  第七小学7:世纪街以东,东环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新开路以北。同时招收赵村籍、代招金方丽城小区适龄儿童。


招生方法:
2020年7月21日至25日,由家长带适龄儿童及户口证明、房产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到所在片区小学报名,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与录取次序:
各市直小学只招收城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房居民的适龄子女入学:
1、晋州城区户籍且有合法稳定住房的居民的适龄儿童,以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审查依据,三者一致的优先入学。
2、非晋州市户籍来晋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或监护人)持以下材料: 
①户口证明: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2020年5月31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受疫情影响,申领取得居住证时间可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居住证领取时间在6月1日—6月30日的外来务工及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时,须同时提供居住证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凭证。
③住房证明:随迁子女家庭在我市居住的住房证明(5月31日前取得)。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提供在我市房产交易所备案的商品房(且已交工入住)买卖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等材料。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当年5月1日—7月20日。
④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5月31日前取得)。
⑤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实际住址所在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报名;必须“五证”齐全,缺一不可。
符合上述条件的满足入学要求,学校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调剂入学。
3、晋州市无城区户籍但有合法稳定住房的居民的适龄儿童,以户口和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在市房产交易所备案的商品房(且已交工入住)买卖合同作为审查依据。此类学生由学校根据学位和报名情况提出安排意见,报备教育局。


有关规定
1、任何学校不得接受 年 月 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2、晋州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待。
3、根据上级要求,每处住址原则上每6年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4、各学校要按照招生时间、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进行招生,不得拒绝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不得接受招生范围外的儿童入学。对违规招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