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河北3地最新通知!

发布于 2022-01-16 10:23

唐山

唐山校外培训(托辅)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为全面落实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并经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经研究决定,从1月11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托辅)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按照唐山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托辅)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督促辖区内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依法履行群防群控责任,停止开展线下培训(托辅)活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立即对辖区内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开展天津市来返唐人员排查。要排查12月23日以来天津市全域,特别是有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经停史来返唐人员,要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要提醒师生员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同时,还要排查辖区内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是否与天津市相关培训(托辅)机构合作往来情况。

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停课期间,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每日如实记录个人体温并上报培训(托辅)机构;教育引导大家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习惯。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要做好家长和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其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育局要牵头持续抓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严查隐形变异行为,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的变相违规培训。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对于违规的培训机构要列入黑名单。


廊坊

廊坊市教育局最新发布关于全面停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公告↓↓↓

鉴于天津市疫情状况,为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感染风险,1月9日,全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均发布通知,要求停止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的线下培训内容,望周知!

以下是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办学、违规开课机构。


三河市(0316-3221408)   大厂县(0316-5276097)

香河县(0316-8080062)   广阳区(0316-5266836)

安次区(0316-5125704)   固安县(0316-8936965)    

永清县(0316-6680570)   霸州市(0316-7235860)

大城县(0316-5513533)   文安县(0316-5223956)

廊坊开发区(0316-2807027)

 

廊坊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



定州

定州市教育局最新发布通知,要求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和严禁社会人员无证办学↓↓↓

定州市教育局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和严禁社会人员无证办学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培训机构:


鉴于我省周边天津等地疫情迅速爆发,为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办要求,从今日下午开始,所有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并严禁社会人员无证办学,现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前从即日起严禁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业培训,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小饭桌等托管机构暂停营业。


二、防控疫情蔓延事关学生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各培训机构和无证办学(含小饭桌等托管机构)的社会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及严禁无证办学的要求。对于因不够重视,违规举办培训活动和无证办学,影响防控大局的个别培训机构和社会人员, 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一是要做好辖区内家长及学生的思想工作,取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务必把责任传导到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禁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严禁到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学习,落实好两点一线的防控要求。对仍然有参加违规培训的学生要倒查学校和教师未履行监督和告知的责任。二是要不断加大对本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和社会人员无证办学的监管力度,对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办学现象进行不间断地毯式督查,对不顾防控大局违反此通知依然进行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办学的社会人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会同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有办学资质的,同时报告职成教科,记入负面清单,年检定为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资质。对于未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在防控期间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中心学校,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线下培训和社会人员无证办学举报电话:2105637、2105635(工作时间)2312425(非工作时间)

 

定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9日

来源:燕赵都市报冀东版、定州政府微网、廊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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