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带货燕窝”公益诉讼最新进展

发布于 2022-01-16 09:32


1月1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是快手、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对此,辛有志公司辛选集团向南都记者发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显示,2020年10月“燕窝事件”发生至今已超过14个月,辛选再次就此事件向广大消费者致歉。在过去这一年多时间里,辛选一直在主动积极履行先行赔付承诺,并公布赔付方案,截至2022年1月14日,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万元。


(辛选集团情况说明)

河南消委会:

多家企业共同承担退一赔三责任

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

据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段晓明介绍,经过近一年的工作,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已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该案的约谈企业,调查取证,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2021年8月3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立案材料。同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此次所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辛选集团:

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

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万元

对此,辛选集团向南都记者发了一份情况说明,公布了相关赔付进展。“燕窝事件”后,辛选于2020年11月27日提出了“先行赔付方案”,即: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诺退一赔三,先保护消费者权益。

辛选曾于2020年11月27日提出“先行赔付方案

2020年12月23日,经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认定两次直播成功交易共47474盒,实际销售金额1251.3173万元。南都记者留意到,这个数据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公布的要求退还1992.8539万元销售额有一定出入。

据该案代理律师陈海峰介绍,经调查,辛巴公开承认的销售金额约为1549.5760万元,但实际调查后得到的数据为,仅线上旗舰店交易总金额已达到1992.8539万元(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带货当日起至“茗挚”旗舰店被关闭之日期间总销售额)。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笔、交易总金额60.1410万元。

辛选集团在情况通报中表示,经核查,截至2022年1月14日,辛选集团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万元,“我司到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


广州仲裁委员会确认燕窝品牌方

故意误导辛选作出引人误解的宣传行

辛选集团还表示,此次事件中所有消费者均是与商家店铺直接建立的订单成交关系,辛选集团无法获知消费者相关联络信息。因此,需要请用户主动与之联系赔付事宜。辛选集团还呼吁通过辛选直播间购买过该产品的用户与辛选集团客服取得联系,以便赔付承诺能够触达全部用户,“我司可以确定的是:只要用户符合退赔条件,我们仍将继续兑现承诺、负责到底,且不设时限,直到全部赔付完毕为止。”

此外,辛选集团还透露,2021年6月30日,辛选集团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燕窝事件”的终局裁决。此前,辛选旗下江苏沭阳和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就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茗挚燕窝品牌方,以下简称“融昱公司”)故意误导辛选一案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经过数月审理,广州仲裁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决:确认融昱公司故意误导辛选作出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裁决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支付赔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裁定结果包括:2020年12月16日以前“燕窝事件”退赔货款中的3035.5459万元由融昱公司承担。

采写:南都记者 汪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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