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出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

发布于 2021-11-25 16:18



为充分发掘新的就业增长点,吸引集聚人才、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我市创新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围绕“拓岗位”、“给补贴”、“优服务”重点,出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新政(政策原文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下面,小编带你看看政策中的部分特色性举措:

01

将促就业与促消费相结合科学合理设置夜间经济、旅游景区、大型群性活动临时经营区域,持续做好管理工作,依法实施“柔性执法”。
02

坚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省率先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不超过80万元;将重点人群中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享受范围年限从毕业5年提高到10年以内;对重点人群及农民工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03

拓展新业态就业渠道。探索完善医疗等行业从业人员多点执业新模式,推行医师电子化注册,为多点执业医师提供便利备案服务。依法放宽申请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驾驶员的准入条件。
04

优化新业态人才发展环境。深化新业态人才落户渠道,落实租赁住房落户政策。积极推广职业培训券,畅通快递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快递工程技术人才,更重点实绩考察。
05

推动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引导劳资双方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06

促进非全日制就业重点行业发展。增加短期服务公益性岗位设置,按规定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补贴。推动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分级分类培训。
07

给予非全日制就业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按个人参保最低正常缴费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08

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探索推广承诺制就失业登记制度,搭建灵活就业服务“两库两平台”。鼓励村级建立“零工市场”,培育零工经纪人。
09

引导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非衢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本市居住证),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同时或单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深化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鼓励新业态企业和其他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参加补充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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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叶灵艳
一审:王晓乙 柴鑫鹏
二审:陈琪
三审:周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