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楷模丨记桂林市第六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唐新全

发布于 2021-11-25 16:30


唐新全,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兴安县崔家乡高泽村民委员会主任、兴安县全新农机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内诚于心,外信于行”是他一直以来恪守的做人之道、做事之则,正是他待人处事真诚,言必行、行必果,深受邻里和社会的好评。


2009年,他与养育他的土地为伴,他与家乡的一草一木结缘,他颠覆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形象,通过合法的土地流转方式,承包了村民弃耕的50亩田,办起了家庭农场。那时的他,根本不懂种田,在种植初期也遇到了不少的困难。但是他不畏艰难,主动向技术人员学习和请教,从整地、育苗、播种、田间管理、采收、防治病虫害等,他都细心请教,别人教给他的种植技术,他都一一用笔记本记下。平时,他总是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潜心致力于水稻种植技术的试验、研究。在他不懈的努力下,逐步掌握了种植大规模水稻的技术,当年的年均纯收入就达到了5余万元。2013年,事业越做越大的他,成立了占地面积200多平米的兴安县全新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有十名成员,注册资金99.1万元,设有一个党支部,里面有3名党员。为了响应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号召,作为党支部书记的唐新全带头承包经营流转土地1200多亩,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扶持下,该示范基地2014年新建了工厂化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及产品加工中心等,实现水稻生产耕、种、收、加工等主要环节机械化。目前,该示范基地服务面积6000多亩,作业服务范围涉及本县及相邻几县,每年的作业服务收入达200多万元,辐射带动了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


唐新全时刻以一个党员模范形象标准要求自己,生产经营和平日里,始终遵纪守法、恪守信用,对村里的困难群众,总是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村里修路、修水渠等公益事务,他主动积极捐助,赢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要连片规模承包土地,除需要得到所在乡政府和村委的支持外,更需要得到土地流转农户的理解、配合,他遵循“与邻为伴,与人为善”的原则,在生产用工上全部聘用当地农民,同时遵守工价公正合理,不拖欠农民工一分钱的原则,以此增加了当地农户的收入。他秉持一颗乐于助人的心,对于没有流转土地的农户和周边村农户,在良种和肥料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遇到困难时一样给予帮助,良好的信誉和品德,大大有助于规模生产的顺利开展。多年来与村里群众保持良好关系,与当地农民关系融洽,赢得了群众信任,2011年当选为崔家乡片区的县人大代表。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个80后的年轻人,走出了一条与村里众多同龄人不同的人生致富路——从事粮食规模生产,并取得了成功。2011-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种粮大户,国务院还奖励了他一台“东方红”拖拉机、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学发展钱粮双增标兵农户和广西2011年度农村科学致富科学种植模范、2012年荣获广西优秀共产党员、桂林市十大先锋人物、桂林市劳模等荣誉称号、2012-2015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区种粮大户”、2015年雷沃杯全国十佳理事长,全国优秀农民。



来源:桂林文明网
中共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