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11-25 19:10
我市自2017年起部署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多措并举有效缓解家长放学“三点半难题”,服务家长“最后一公里”,小学课后服务开展率达到70%以上,惠及小学生8多万名。中央“双减”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文件精神,巩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确保课后服务“托得住、管得好、服务优”,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经多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兄弟地区先进经验,共同制定了《宜昌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坚持育人导向,落实立德树人,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各种课后服务活动;坚持学校主体,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实行服务项目课程化;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
推行每周5天、每天2小时“5+2”课后服务模式。小学、初中提供午间托管服务。小学晚托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寄宿生不晚于21:0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经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