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动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会议

发布于 2021-11-25 18:59

     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对项目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柏松主持,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人、资金项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长;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及实施情况;近两年各级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县区做了表态发言;各相关科室依次解读各业务领域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和要点。






     路柏松指出,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夯实主体责任,从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管理调度、实施建设、绩效评价与验收以及责任追究等环节细化责任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吴辉强调,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完善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项目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夯实责任,扎实做好通报问题整改。针对省厅通报的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和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市局统一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期限,各项目单位对照整改台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规划科牵头做好整改落实调度工作;完成2019年及以前年度项目沉淀资金的化解工作,保障项目资金效益不降低,核定资金不减少。二是因地制宜,不断提升项目申报质量。聚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不能为了争取资金而申报项目。充分开展实地调研,科学系统确定工程措施,合理规范编制项目核算,坚决杜绝项目在建设中随意、过度调整变更。切实解决农村污水处理站“晒太阳”、黑臭水体缺少整治资金以及流域治理项目减排效益不明显等问题。三是齐抓共管,高质量推进项目执行。规划科和各业务科室要主动作为,抓好项目的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协助各县区和项目单位解决项目管理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管理问题,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各项目单位要将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做为主要工作来抓,精准发力,及时落实前期手续,科学制定施工计划,统筹安排建设工期,确保资金落地后3个月内就能开工建设。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